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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9 05:12:24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管理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云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市云龙区养老机构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场所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的各类恐怖袭击、暴力事件,自然灾害、影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1.4事故分级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是在国务院《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等级标准划定的。

1.4.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重大事故(Ⅱ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3较大事故(Ⅲ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4一般事故(Ⅳ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深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做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现有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强化社会各类主体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组织体现和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云龙生态环境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调查;向区政府报告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云龙区民政局,主任由云龙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云龙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全日制受理和收集养老机构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养老机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发生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分工组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经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气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气需求。

区城管局: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区农水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饮水供应。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 ……此处隐藏32503个字……生、房间卫生。定期对院内饮食、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老人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房间、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房间、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院门管理,实行院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老人及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院医护部情况严重的送外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院应随时掌握院内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在院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3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拱墅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由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街道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社会福利和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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