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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查报告

时间:2024-06-13 05:12:25
审计调查报告

审计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审计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审计调查报告1

一、调查目的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自律机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维护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必要保证。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目前,企业中的内部审计,从内容上已围绕信息的可靠性与完整性,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的遵循,保护资本的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经营目标的完成等方面来展开工作。但内部审计从目前的普遍成效来说还未发挥出应有的支持内部管理的作用,更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要求。

二、公司基本情况

保意建材城位于港城建材主战场核心板块,经营面积达8000平方米 ,品类齐全、品牌林立。商城内的品牌建材全部为保意自营,这一经营模式自成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业界当中属于最先进的经营模式。保意建材城超大规模、超强品牌、超群理念、超级服务,领军港城、领跑业界。保意企业十四年来以诚信为本,在港城业界有口皆碑。对于大型零售企业来说企业的内部审计与管理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调查的内容

(一)该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人片面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会影响企业职工的团结和稳定,有的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有的将内审机构形同虚设,使内审人员无职无权。

(二)审计处于低级阶段且专业知识不足。目前内部审计的职能应是查错防弊型与管理服务型紧密结合。但现状是由于基础管理的缺陷,一般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还要每月度将大量精力用于复核纠正会计科目及经营管理数据的正确性上,然后才能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加上目前内审人员普遍是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匮乏,审计理论与方法钻研不精,因此更难对企业经营管理作出有效的审计分析、评价和管理整改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相关资料,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的浅表层次, 1

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资本运作、投资、成本管理、产品定价方案评审与选择等重要领域,一般都无能力和条件开展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削弱了内部审计决策的质量。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和他们所审计的活动保持独立,这样才能做出公正、无偏见的判断。所以,内部审计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是否具备充分独立性有关。然而,经验证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严重不足,主要源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以及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缺乏专业素质。

众所周知,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业的利益限制。于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企业领导者参与或法人违纪时,内部审计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如若服从于管理层意志,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导致审计风险。此外,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公司、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同属一个机构,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内部审计人员也要承担企业的经营责任,从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极易受损害,多数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而是由其他业务人员兼任,也没有赋予他们一定的职权,受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限制,也很难开展内审工作。

(四)领导授权不明确、充分。一个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与企业文化的建设有很大关系,但客观上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更大,而企业决策层基本上没有授予内审对查证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考核处分权,对被审计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约束力,不能对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依靠揭示、审计建议等审计职权很难实现审计纠错的期望目标,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与改进意见有相当部分被审计者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五)审计人员的考核激励不科学。审计固有的监督性与批判性很少带来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经常会遭受冷遇、对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压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缺乏安全感的审计人员思想趋向消沉,工作缺乏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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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心,工作中显得“顾虑重重”,严重影响审计行为的有效性。而绝大部分企业对内审人员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忽视了这种特定现象,多采用惩罚激励而少采用奖励激励,往往使得内审人员辛辛苦苦工作,换来“里外不是人”的感觉。

四、调查的体会与措施

(一)内部审计机构要合理定位。在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组织框架中,内审机构应是一个独立部门,它应直接对监事会负责,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内部审计事项或企业内部发生重大的违规、违法事件时,还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极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报告。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中,内审部门应有不可置疑的权威性,并具备股东大会或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明确授予适度的审计事项直接处置权,以保证内部审计报告能引起企业管理当局的足够重视。针对内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处置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予以研究并给予反馈,这样才能保证在科学、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选拔制度。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实行公开竞聘、多级考试等选拔制度,采用“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机制全方位地开发事业性强、业务素质高、能主动尽职的优秀审计人才资源,从而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现代审计发展需要的各类型人才,并把他们配置到适合的管理或主管岗位上,不断提高审计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审计人员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三)以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为出发点,改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明确内部审计责任。经验表明,内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实现其职能,发挥其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使其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在领导关系选择上要提高内审机构的直属领导层次(直属领导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必须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使其不参与或负责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活动和其他业务活动,在其领导体制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审计活动与业务经营活动的关系,避免一人既负责财会工作,又参与审计工作、既负责某项业务,又指挥对这项业务活动的审计等职责不相容现象发生。此外,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开展业务中的实质性独立自主地选择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 ……此处隐藏34249个字……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同时,也就丧失了其占领审计认证市场的最有竞争力的优势。随着新的审计认证在审计师承接的业务中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要,独立性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决定是否开展或提供一项新的审计认证时,审计机构应该考虑潜在利益冲突,要向社会公众表明:新的审计认证并没有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以保持社会公众对其的信心和信赖。独立性理念可以具体化为两条标准来判断一项审计认证能否被提供:一是该项审计认证是否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开展该项审计认证是否降低了审计师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形象,即形式上的独立标准;二是该项审计认证的开展是否会在实质上影响审计师独立性,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判断,即实质上的独立标准。随着现代审计具体认证的拓展,审计师的服务范围日益扩大,审计面临着恪守独立性的挑战,独立性不再是对外部限制的一种机械反映,而成为审计师自发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而这种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最终是以审计师是否能公正、客观、无偏地进行职业判断来体现的。

(二)专业胜任能力理念对审计认证拓展约束的具体运用。

专业胜任能力是对审计师专业素质的要求。一个胜任的审计师必须学习和掌握完成审计认证工作所必需的执业知识,具备不断拓展和提高的执业能力,保持以所有者为核心相关利益者要求和认可的职业态度,通过执业实践的经验积累、认证技术方法的运用和创新来达到保证审计认证质量的目的。

未来审计认证形成的主要因素包括: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审计师不可能总是达到新兴审计认证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如何具体运用专业胜任能力理念来判断审计认证是否可以被提供,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判断:一是审计师是否已经学习和掌握了开展审计认证的执业知识;二是审计师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展审计认证的执业能力;三是审计师是否保持了公众对其提供审计认证所要求和认可的职业态度。在此基础上,再确定该项审计认证对审计师执业知识、能力和品质的特定专业胜任要求,如果审计师已经达到了上述专业胜任理念的三条总体标准,并且符合开展该项审计认证的特定专业胜任要求,那么就可以认为审计师提供该项具体审计认证是胜任的。

二、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是审计认证能否拓展的合理保证

正当怀疑是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或反映这种履行状况的经济信息,没有理由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除非有明确的绝对的证据。应有关注则是要求审计师执业过程中应谨慎细心、遵守职业准则和规范,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以圆满完成执业任务。如果审计认证拓展后,审计师在提供具体审计认证的执业过程中连最基本的应有关注和正当怀疑态度都不能保持的话,那么审计的本质也就失去了其控制的意义,具体审计认证的发挥更无从说起。

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在具体审计认证拓展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由始至终对这两种理念的保持上。根据审计认证的特点,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到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的保持:一是慎重考虑审计认证开展的可行性,审慎选服务提供的客户;二是签定合理、有效的审计认证合约;三是审慎制定详尽的审计认证工作方案;四是始终坚持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理念进行执业;五是审慎表达执业结论;六是完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

综合来看,如果说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是具体审计认证能否拓展的第一层判断标准的话,那么正当怀疑和应有关注则是对具体审计认证拓展后的再次检验。只有在提供审计认证时始终审慎遵循上述理念,才能使审计认证向更深更广的层次拓展,才能使审计认证健康有序的发展。

审计调查报告15

随着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推进迅速,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快速推进的同时也带来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凸显。为了畅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科学决策,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线的认识和看法。

一、征地拆迁项目复核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抢装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量的刻意增加(防盗网、防盗门、马桶等)和装饰装修不符合规范(地板砖、复合板铺设于水泥地面上,衣柜无柜门等)。相关征收实施单位报审的评估报告未对该部分进行价格调减,且数量与被征迁户事先进行了确认,造成复核审计时确认矛盾突出。

(二)随意变更评估结论的问题。少数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公司,在审计部门已出审计结论后,根据与被征迁户谈判的情况,采取变通的方式随意调整原已上报审计部门的评估报告,要求重新审计复核。主要表现方式为:一是调整提高房屋等级、成新率;二是对补偿方案中未列示补偿单价的项目,调整提高单价;三是虚列漏项提高补偿金额;四是有的在审核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重新更改评估报告,要求审计部门再次审核。

(三)分户及还建人口认定的问题。由于补偿政策的限制,货币补偿中存在分户并根据分户进行奖励的情况,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涉及还建人口的政策性认定标准,也可能产生人为扩大还建人口的现象。受政策规定的影响,审计部门无法对分户及还建人口进行有效的审核、确认。审计部门只能对征收补偿项目的数量及价格确认。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建设风险的增加。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认承建商;有的建设单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标、议标方式发包的情况;有的单位招标时对建设项目关键数据不锁定,暂定价项目较多。

(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额、虚列项目和工作量、虚报隐蔽工程等各种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在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造成工程结算报价虚高。

三、针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建议切实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对特殊事项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处理。

(二)对征收项目中存在的分户、还建人口、市场价格的认定及及其他征迁审核过程中需确认等事项,建议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单位分级负责,据实审核认定,出具明确意见,并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项目指挥部所委托的中介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资质允许范围进行评估,如超越资质范围进行评估,或者出现虚列项目、模糊偷换概念、调整补偿单价、采取变更、对已审减项目及金额调整后进行重复上报等现象的,由审计部门视情节及误差金额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准在我区从事相关业务。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聘用中介评估机构,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区政府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工程建设单位人为将项目化整为零,如因需要确需分标段,必须由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分标段的原因及理由,报经分管区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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